环球视觉网欢迎您~!
设为首页
新疆兵团二师张某某违反
最高法指导案例156号被举报
新疆建设兵团农二师人民法院审判长张某某故意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2月19日发布的指导案例156号、第28条、第29条,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改判新疆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2019)兵0201民初420号正确的判决,帮助神宇公司抢占我(贾殿新)的房产。使我精神上,经济上都受到极大伤害和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情 况 反 映(二)
对(2021)兵02民终2号判决有重大错误补充
尊敬的各级领导、各新闻媒体:您们好!
反映人:贾殿新,男,59 岁,身份证、6522019631001121x住: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东河街道青年南路13号院4组7栋3单元302室、电话:1331929611
被反映人:新疆兵团农二师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富强
一、(2021)兵02民终2号,上诉人上诉时间违背常理:(2019)兵0201民初420号判决结案时间是2020年9月21月.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于2020年10月10日上诉,在新疆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笔录明确立案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诉人上诉时间到立案时间共93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4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下达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不解的是:我国司法制度为二审终审制,当上诉人申请递交上诉书即日变为立案日期,本案上诉人上诉日期2020年10月10日.立案期为2021年1月12日共93天违背常理,法院监察室负责人说:"因本案书记员住院耽误了",这种说法不能信服,盛法官在与我通话时说:"上诉人上述时间为10月12日",仅上述时间就有3种答案,真正的上述时间只有他们自己明白。
恳请有关领导调查此事,给我一合理合法的答复。
二审(2021)兵02民终23号判决结果第一项撤消新疆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2019)兵0201民初420号民事判决无法律依据.
二审改判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法官违法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或程序错误)二是上诉人有新的证据足以能推翻一审证据,在二审全过程中,这两种情况都不具备
上诉人在网上下载四篇文章,也与本案无关联,没有客观性,更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正当的合理合法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2月19日发布》特此推荐指导案例156号具备教科书的基本答案,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28条第29条执行判决,任何人都都要敬畏法律遵守并执行法律法规。(附指导案例156号)
哈密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2013年(向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贾殿新借350万元(银行资金流水)后该公司无力偿还新的债务只能以房抵债而贾殿新无奈的被动接受了,与2017年8月鼎盛公司与贾殿新共同办理了住房买卖合同,同年10月办理了网签,并物权预告登记,随后办理房产物业管理部门协议,办理交房单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齐有房产物业管理部门证明,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坐落在天祥商厦三楼301、304属于贾殿新证明,证明证据合法有效。
法院二审判决依法无据,法制社会法院更要依法判案,才能彰显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
请求相关部门领导调查,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调查真相给当事人贾殿新合法答复。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副书记,监察室负责人高博洋(男)纪检室负责人盛法官(女)处其位而不履其事,本对当事人的反映问题不能及对依法解决,庸懒无为,造我极其不良影响:表现在:1.高博洋与当事人通电话时说:法官有自由裁量权等等,这句话本身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相当不负责,详细情况在光盘有电话录音。2.纪检室盛法官,对当事人提出的诉求,采取推诿敷衍、塞责,让当事人找三审不应该找我,我不是专业的审判员管不了等,见电话录音光盘。莫言说最大腐败是司法腐败能败坏民心。法制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郑重请求相关部门领导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高博洋、盛法官,不作为,乱作为;漠视当事人合理合法请求调查,要求给当事人贾殿新合法答复。
(附光盘全部内容在内)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审判工作质效和司法的公信力,体现着司法工作者的自觉责任和司法规范水平的工作合力。
郑重请求各级领导调查本案,依法纠正本案适用法律错误,诉争房产解冻。调查相关负责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腐败现象并纠正。我坚决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法律公平公正的实施。
此致
各级领导
信访人:贾殿新 电话:13319029611
2023年9月20日
举报材料和举报人身份证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56号
庭审笔录及电话录音
媒体的报道
情 况 反 映(一)
新疆神宇公司抢占贾殿新的房产合法化
尊敬的各级领导、各新闻媒体:您们好!
反映人:贾殿新,男,59 岁,住: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东河街道青年南路13号院4组7栋3单元302室、电话:13319029611新疆神宇公司抢占贾殿新的房产合法化 - 资讯 - 华夏小康网 http://www.hxxkw.org/2022/zx_0909/189286.html
即无奈又无助地向您们请求并反映我与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哈密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纠纷,久拖不决,使我精神上,经济上都受到极大伤害和损失。
马玉芳、朱荣平和贾殿新相同的案子不同判
事件经过说明:
2013 年,哈密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新疆哈密市天祥商厦工程,项目资金周转困难向反映人贾殿新借款 350 万元,由于哈密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力偿还这笔债务,经双方妥商 2017 年 8 月 16 日,将位于哈密市天祥商厦 3-301、3-304室二套房产,以房抵债.反映人贾殿新按购房程序,于2017.10.13日签定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进行网签,交纳房款(收据),交纳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水费、垃圾管理费,并取得哈密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天祥商厦房产发放房屋钥匙,物业书面表达了贾殿新是涉案房产业主权属认可并备案。
刚巧,哈密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相互矛盾,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兵0201民初351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兵0201执保14号之一将哈密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涉案二套房产)共20套房产查封拍卖反
映人贾殿新与当事人口头商量无果,于 2019.9.10 日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恳区人民法院起诉.执行异议纠纷(2019)兵 0201 民初 420号民事判决书,原审法院支持了原告贾殿新诉求,1、不得执行本案房屋位于哈密市天祥商厦3-301室和3-304室两套房产,2、位于哈密市天祥商厦3-301、3-304室两套房屋产权归原告贾殿新所有,于2020.9.25 结案,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上诉,于2021.1.12日立案,(中间整间隔110天)(2021)兵02 民终23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一、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恳区人民法院(2019兵0201民初420 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贾殿新原审全部诉讼请求;贾殿新不服,申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再审(2021 兵申 206号于2021.12.13 结案,驳回贾殿新的再审申请。二审、再审适用法律有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
正确一审生效的判决
贾殿新交水费、物业费的收据
一审判决书下来后,超过110天才上诉
事实理由:
一、荒唐、史无前例的案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恳区人民法院(2019)兵 0201 民初 420号结案时间2020.9.2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2021)兵02民终23号,上诉人上诉时间为2021.1.12日整整间隔时间110天《民事诉讼法》第164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置背判法律罪名而不顾 堂而皇之地立案、审判、判决一系列程序.天啊!这是借的谁的胆?上诉期长达110天什么借口都是苍白无力的,惊人!不耻行为确定走上了自毁之路背弃了正确思想理念丧
失灵魂,失去了正确航标,是否有腐败的影子呢,承办人自明,请相关领导调查本案,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2021)兵02 民终23 号依法宣告无效,我们要敬畏法律.让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让权力建立在法律公平公正基础上。
二、反映人贾殿新对涉案房产享有先于神宇公司的合法权益,
反映人贾殿新在办理涉案房产各种手续后等待着房屋所有权证时碰巧哈密市鼎盛产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法人,总经理周新民因急性脑溢血病逝,这突然变故,公司惶乱不安,随之公司经济失衡致使公司衰败,反映人贾殿新遇到不可抗力,试问:哪位正常人,交了购房款,网签,办理了各种手续后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呢?其真相是由他人、外因不可抗力因素,推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请相关领导庭外调查尊从客观事实,依法考虑贾殿新对涉案房屋享有先于神宇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反映人贾殿新网签等办理一切手续明示并预告了涉案确定房产权属
2017.10.13日反映人贾殿新,按规定网签办理购房手续等明示并预告涉案房产确定权属、《民典法》第 221 条规定,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构机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力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二审法院支持神宇公司对涉案房产查封、拍卖没有法律依据,神宇公司采取这种手段决不会用于为正当的目的,请相关领导调查真相,返还贾殿新涉案房产。
四.以物抵债,不违法符合双方利益
本案二审(2021.)兵02 民终 23 号判决书第九页:本院认为,涉案《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为消灭贾殿新与鼎盛产地产公司之间的基于民间借贷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最终实现债务的清偿,不同于因购买不动产而订立的买房合同且贾殿新在一审法院查封涉案房屋之前没有占有该房屋,故本案不能适用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也不能据此认定贾殿新享有物权待权,综上,法院认为,论点论据没有说服力太牵强附会,债:故名思义,就是钱,具体本案是鼎盛公司欠贾殿新的钱,以物抵债,民间类似事件,多如牛毛《民法典》第一章第8条,在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设定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所以贾殿新与鼎盛公司以物抵债合法有效,刻板地强迫运用一种形式购房只能坦护一方之嫌,却不是公平公正做法,以物抵债,不违法,符合双方利益,有利益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故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贾殿新理应享有物权待权.
五、诡异的法院查封、拍卖20套房产说明:
法院查封,拍卖20套鼎盛公司房产唯有涉案房产有购房合同交了房款,网签交纳物业管理费等一切手续,其它 18 套房产处在预售房状态,为什么?为什么?是故意之举?请相关领导调查、返还贾殿新涉案房产。
六、同样事例,双重标准(结果)无能无德
反映人贾殿新在二审(2021)兵民终23号判决,案由执行异改纠纷二审法院没支持诉求告败
同样一、(2019)兵0201 执异6 号.案由:缔约过失责任纠纷、异议人马玉芳。申请执行人同样为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样是以物抵债(债为工资)涉案房产为哈密市天祥商厦8-808室,判决结果:中止对新疆哈密天祥商厦808室房产的执行,
同样二、(2020)兵02民终87号案由、执行异议纠纷,上诉人同样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朱荣平同样以物抵债,二审结果维持原判,即不能查封哈密市天祥商厦,-2105室房产,等还可以列举。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同样事件,同样诉求同样人民法院判出两个结果,为什么?这问题只有承办人才能解答。
七.再审法院,判决体现只是坐而论道而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021)民申206号民事裁定书,走走形式草草收场,只是二审粘贴过来而己,每件法律案件都关关乎着人民利益,影响着政府形象,有句金句:每个案件中的当事人都能体会到法律公平公正,就本案我实在没有这种感觉。
综上恳求相关领导:
一.请求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本案真相,还贾殿新公平公正。
二.依法撤消二审判决,依法宣告无效
三.请求撤消对涉案房产哈密市天祥商厦3-301.3-304室查封、拍卖并归还涉案房产。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以查对属实的证据和凭借这些证据认定事件事实为依据,以法律的规定为标准的衡量尺度:进行裁量,处理案件。
本案二审法院采取投机性、选择性、人为操控着办理案件,机械地强调房产证一项问题,闭而不谈,涉案房产己经网签办理了购房各种手续,回辟房产证迟没办的客观原因,显失公平公正原则
二审法院明知道上诉人丧失上诉权力,仍可以立案审判判决,表明法院对上诉人违法行为包庇纵容,有意践踏法律。
二审再审一事双标表明监用职权,枉法裁判。
二审、再审法院在审理本案中有重大的适用法律错误,丧失了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与准则,恳请相关部门核实调查本案,维护人民群会的合法利益,望诉如所请 注:证明材料有序依次排列证据确凿、可靠。此致敬礼!呈各级领导反映人:贾殿新2022年8月22日。
盼望领导高度重视,我们将继续关注。